1、本证仅为持证人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时的身份证明,不得转借或涂改。
2、持本证进行工作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本单位规章制度。
3、本证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毁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更换。
4、持证人岗位及职务发生变更时,需及时更换本证;持证人调离本单位时应及时交回本证。
5、本证每年12月年审,未经过年审或过期未审视为无效证件。
6、持证人信息可在本单位网站(乡镇企业导报网www.xzqydb.com)查询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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