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李遂镇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近日,李遂镇接到举报在牌楼村南侧鱼池附近有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乡建设办公室及牌楼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经调查,现场有大量建筑垃圾,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倾倒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对该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开具谈话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询问调查,该公司承接顺义某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工程,将建筑垃圾倾倒至牌楼村南侧鱼池附近。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向该公司告知其行为所违反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将倾倒的建筑垃圾清除并将土地恢复原貌。随后执法人员前往顺义某工地进行调查取证,将线索移交该工地所属执法队。
目前,该公司已将倾倒在牌楼村南侧鱼池附近的建筑垃圾清除,恢复土地原貌。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和该公司负责人一同对倾倒建筑垃圾现场进行了复查。
该公司行为属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行政机关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如下: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100000)元整。
下一步,李遂镇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拧紧源头管控阀、织密镇村联动网、拉起高限处罚线,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偷倒垃圾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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