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启动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培育“头雁”项目申报工作
为落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怀柔区启动了2023年怀柔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头雁”项目自2022年起实施,计划连续实施5年。项目由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培育对象应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二是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培育对象包括:“头雁”项目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等带头人,以及确定的“接班人”“农二代”。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6月27日。请向从事产业所在地镇(乡)政府农办申请报名。
为做好此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积极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金融保险、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从吸纳参与涉农重大项目建设、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优表彰、回访跟踪服务等方面,持续支持和引导“头雁”发展壮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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