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人民法院: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本网讯(楚国举/梁宏亮)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这是一起母子因耕种土地而产生的纠纷。
原告有17.17亩承包地,被告是原告的儿子,被告口头约定过承包原告部分土地,每年给付原告3500元,但自2020年开始违反约定不再向原告支付土地承包费,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老人已经八十多岁并且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为其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引导他们对家人多一些宽容,对老人多一些感恩之心。在法官的调解下,两名被告就土地耕种问题与原告老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向原告给付每年的土地承包费,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又主动与原告的三位儿子进行沟通,询问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承办法官在征求老人和三个儿子的意见后,给出了一套赡养老人的方案,虽然大儿媳情绪激动极为不满,但是在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下,最终与老人的三位儿子、儿媳达成赡养协议,日后对于赡养老人存在的纠纷隐患也得以提前妥善解决,老人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承办法官的尽职尽责表示感谢。
法官的职能不仅仅是审理好案件,更是要真正切实解决民众在生活中存在的纠纷,尤其要看到弱势群体、老年群体的困境并且给予帮助。敦化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个过程,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解民众之所需,急民众之所盼,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