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部署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回答了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这一重大课题,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实《方案》,要突出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理念方法上,坚持六项原则。《方案》强调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工作原则有六项:尊重规律,稳扎稳打,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久久为功、从容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风土人情,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注重保护、体现特色,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政府不搞大包大揽。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第二,在行动目标上,聚焦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是乡村建设行动基本目标。力争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第三,在重点任务上,抓好“183”行动。《方案》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183”行动。“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8”,就是实施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八大工程,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3”,就是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体系,推动服务和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第四,在推进机制上,突出五项创新。《方案》要求创新责任落实、项目管理、农民参与、运行管护等推进机制,为乡村建设增添动力。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推进方案、负责专项任务落实。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完善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优先实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化项目实施流程,更多采取以工代赈、农民投资投劳等建设方式,更多实行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推进乡村建设。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引导农民参与管护。
第五,在政策支持上,强化“人、地、钱”要素保障。《方案》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投入保障,明确了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金融资金等支持乡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用地保障,要求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探索混合用地模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强化人才保障,要求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
以上内容是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焕鑫在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