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村干部的五个角色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村干部的职能角色需要正确定位,并以此为抓手提升村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能力。
政治引路角色。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需要村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担好农村社会的政治引路角色。要大力开展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宣传机构、人力、经费的保障,借力数字、网络等现代技术,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了解和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信息,在农村社会形成强大的政治凝聚力。
致富带头角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发展动力不足、农民增收缓慢是农村发展的瓶颈,需要村干部发挥能力优势,瞄准市场发展动向,担好农村农民致富的带头角色。引导农民改变农业发展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供给入手,推动农产品结构转型升级,走绿色有机产品、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发展之路;把握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机遇,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乡贤等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源泉。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夜经济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富民产业发展。
治理责任角色。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现实农村存在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短板,要求村干部以此为突破口,以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担好农村社会治理责任角色。应倡导现代权责对应观念,孕育浓厚的农村社会治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应倡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引领,做到三治间张弛有度、密切配合,打造现代乡村共同体;应倡导协商民主治理机制,最大程度动员乡贤和村民参与,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决策合理、共同参与实现认同保障。
道德示范角色。好的道德风尚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根基。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的道德根基,关键在于村干部担好道德示范角色。这要求村干部有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个人修为,处理村治事务能做到公正、客观、合理,并在日常生活中能以身作则,在品行等方面率先垂范。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通过现身说法、榜样教育等各种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融于农村社会生活,使广大群众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集良好乡风、家风、民风为一体的乡村道德共同体。
法治弘扬角色。法治社会建设是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必备路径。村干部应以推进治村法治化为突破口,担好农村社会法治的弘扬角色。要储备好法律知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锻造自身法治修为,养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高度信仰的内在自觉;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充分运用于村级治理,推进治村法治化,将法治意识、法治规则、法治行为贯穿于村治事务运作的全过程;应以法律知识普及、法治警示教育等方式推进农村法治社会建设,塑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作者: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 张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