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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跨界营销需有度

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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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泡糖、肥皂巧克力、草莓蛋糕精油皂、食品玩具……近来,一些食品和餐饮企业尝试使用跨界营销吸引顾客、开拓市场。有的借此拓展了消费人群,但也有个别企业打着跨界的旗号剑走偏锋,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食品安全无小事,与食品相关的跨界营销必须恪守安全底线。无论是制成日用品形状或使用类日用品外包装的食品,还是制成食品形状的日用品,都容易模糊食品与非食品的界限,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分辨力稍弱的未成年人群体,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现实生活中,因外包装具有误导性而发生的误食事件并不鲜见,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食品跨界营销并无不可,但跨界需有度,必须合乎社会公序良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食品标识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也都有类似的规定。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3部门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陆续查办了一批各地的食品典型案件,对相关行为形成了震慑。

规范食品跨界营销,重在企业自律。对于食品企业而言,“食以安为先”是无论如何都必须恪守的原则。这意味着食品企业要在品质上把好关,也必须在名称、包装、形制等方面把好关,最大限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而对于非食品企业而言,不管如何进行营销,都不应给消费者造成误导,都不能模糊食品与非食品的边界。企业存敬畏、有分寸、守底线,才能更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规范食品跨界营销,还需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在技术层面,相关平台不妨尝试利用技术手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跨界营销进行精准识别,并进行屏蔽。在监管层面,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不妨考虑引导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延展监管触角。在制度层面,也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度,补齐制度短板,为创意推广、跨界营销等立起规矩、明晰界线。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才能更好规范跨界营销,更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客观而言,随着消费者需求日益个性化、多元化,如何开拓市场、进行创新是摆在许多企业面前的一道发展必答题。近年来,不少企业在推陈出新方面花了很多心思,创新的营销方式也是层出不穷,在包装、外形上发力成为企业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的一种重要手段。但需要看到,无论设计多么新颖、包装如何新潮,唯有真正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能长久地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青睐。在深挖需求、修炼内功、创新供给上下足功夫,才是企业创新发展、赢得竞争的长久之计。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通讯员: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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