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鑫: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在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年6月20日,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刘红涛/摄
这次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安排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十分及时、十分重要。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总体考虑和工作安排讲两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部署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回答了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这一重大课题,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实《方案》,要突出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理念方法上,坚持六项原则。《方案》强调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工作原则有六项:尊重规律,稳扎稳打,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久久为功、从容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风土人情,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注重保护、体现特色,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政府不搞大包大揽。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第二,在行动目标上,聚焦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是乡村建设行动基本目标。力争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第三,在重点任务上,抓好“183”行动。《方案》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183”行动。“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8”,就是实施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八大工程,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3”,就是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体系,推动服务和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第四,在推进机制上,突出五项创新。《方案》要求创新责任落实、项目管理、农民参与、运行管护等推进机制,为乡村建设增添动力。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推进方案、负责专项任务落实。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完善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优先实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化项目实施流程,更多采取以工代赈、农民投资投劳等建设方式,更多实行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推进乡村建设。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引导农民参与管护。
第五,在政策支持上,强化“人、地、钱”要素保障。《方案》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投入保障,明确了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金融资金等支持乡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用地保障,要求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探索混合用地模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强化人才保障,要求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
二、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任务书、施工图,要重点抓好统筹协调、清单管理、评估考核、示范引导等方面工作。目前,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已建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三位一体”的乡村建设推进机制,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齐抓共促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乡村振兴部门要认真履行具体组织实施职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第一,切实推进牵头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的工作,也是地方乡村振兴局要牵头的工作。各级乡村振兴局要在专项任务推进、项目资金统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组织农民参与、社会力量引导等方面发挥好牵头作用。
一是在专项任务推进上下功夫。推动各部门深入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制。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给相关专项任务牵头部门发函,争取尽快完成专项任务推进方案编制工作,各省市也要根据相关部署抓好专项任务推进工作。要在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下建立专项推进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定期调度各部门各地方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
二是在项目资金统筹上下功夫。乡村建设关键靠项目。《方案》提出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任务清单管理制度,目的是推动县一级强化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统筹,防止出现重复投资、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等问题。各地要用好这两项制度,用好“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乡村建设布局、建设任务、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出台这两项制度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
三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上下功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要按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作出的具体安排,持续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农村厕所革命重点是抓整改、抓技术,持续巩固去年摸排成果,逐项分类整改销号,加大问题常态化发现和整改力度;分区分片开展现场、线上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指导地方选对选准技术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治理,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时点,全域化推进、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培养农民健康卫生习惯,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当前要打好夏季战役,助力农村疫情防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其他任务重点是配合相关部门,立足农民需求,每年推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是在组织农民参与上下功夫。乡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建设家园的主体。主体作用发挥的好不好,直接决定乡村建设的质量和成色。《方案》要求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健全乡村公共设施管护机制,打通制约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推动降成本、提质量,人人动手、建设家园。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各地要积极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的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支持采取以工代赈、农民投资投劳、农民自建自管等方式推进乡村建设,把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五是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上下功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既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也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要求。要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投入乡村建设。国家乡村振兴局正组织研究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政策举措,各地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村民、市民建设家园和故乡的认同感责任感,感召更多人关注乡村、支持乡村、建设乡村。要积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下乡,强化乡村工匠培养、使用和管理,开展浸入式陪伴式建设。要发挥乡村建设高校联盟作用,实施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
第二,务实抓好按职责分工工作落实。《方案》要求乡村振兴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工作,既有独立完成的,也有需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的,重点是五个方面。
一是推动落实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科学规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乡村建设的重要目标、重要任务、重要项目、重大举措,绘制乡村建设蓝图。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县域村庄规划布局,积极有序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是推进其他专项任务实施。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之外的其他专项任务,各地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村内道路、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寄递物流、数字乡村、综合服务、文化体育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共建合力。
三是推动落实“人、地、钱”要素保障。要积极争取 各级财政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规模,用好金融、用地等支持政策。今年一些地区扩大政府债券用于乡村建设的比重,重点支持村庄整治建设、镇村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四是做好效果评价工作。推进乡村建设,效果评价是工作抓手,信息监测是基础支撑。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各地建立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全面系统及时掌握乡村建设情况。各地要建好用好信息监测系统,定期评价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绩效,为开展乡村建设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方案》向社会公开后,中央农办已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省级实施方案和专项推进方案发布,深入宣传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部署要求。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讲好建设故事,加强舆论引导,为乡村建设凝聚更多正能量。
第三,大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具体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乡村振兴部门的光荣使命。各级乡村振兴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使命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提升工作能力,尽快实现工作转型,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要科学调整工作力量。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国家乡村振兴局已调整机关部分内设机构,由开发指导司专职负责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各级乡村振兴局都要参照借鉴,不要纠结于有没有“三定”,要尽快安排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抓紧把乡村建设工作干起来。要抓紧提升工作能力。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学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精相关知识技能,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提升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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