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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法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线上普法活动

来源:房山区融媒体中心浏览量:1发布时间: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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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山法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线上普法活动

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日前,房山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李超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依托京法巡回讲堂为辖区民众、人民陪审员等受众开展了一场线上普法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三款内容,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逐一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房山法院审结的具体案例,对法条规定进行了释明。

活动中,李超提醒广大市民,家中购买宠物前请提前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选择正规、合法的交易渠道,注意核实卖家的身份信息,如发现疑似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另外,在踏青游玩时,对野生的陆生或水生动物以保护为原则,倡导家人、朋友特别是小孩子文明出行。

房山区作为首都西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保护野生动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山法院将持续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普法活动,引导身边的家人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肖楠 通讯员吴卫娟

本网编辑:赵金霞

本网责编:赵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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