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怀柔水库禁渔宣传工作
为强化辖区内渔业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保护渔业资源,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京政农发〔2019〕63号文)之规定,每年4月1日00时起至9月24日24时止,怀柔水库实行全面禁渔,所有船只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近日,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船,通过悬挂标语、高音喇叭广播等形式,在库区巡回宣传渔业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渔民守法捕捞和安全生产意识。
据悉,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或使用禁用的工具、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一如既往,多方配合,长抓不懈,对违法行为严查重处,严厉打击,震慑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做好“禁渔”宣传和监管检查等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保护辖区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重任。
供稿责任编辑:王鑫培
乡企导报编辑:赵金霞
乡企导报责编:赵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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