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时政要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时政要闻 >
  •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纪委机关 山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强化驻村干部管理 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纪委机关 山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强化驻村干部管理 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来源:山西省乡村振兴局浏览量:25发布时间:03-01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全省驻村干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压实单位责任

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帮扶村调研督导不少于2次,每季度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坚持“谁派出谁管理”,派出单位承担驻村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强化跟踪管理,不定期到帮扶村围绕干部脱产驻村、履职尽责、工作成效和群众认可度等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杜绝“一派了之”“两头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等现象。

严格六化管理

按照培训制度化、走访经常化、责任清单化、帮扶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考核规范化“六化”要求,强化过程管控,严格考核督导,推动驻村干部深度融入基层工作、广大群众和重大事务,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主责、当主力、打主攻。

落实十个到位

做到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动态保障、脱贫劳动力就业、特色产业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帮扶政策落实、小额信贷使用、文体活动组织和“一网三超”运行“十个到位”,加强统筹协调,逐项推进落实,确保不偏向、不走样、有实效。

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暗访通报,省级每季度、市级每两月、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通报要到人到事、较真碰硬,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省驻村办;通过电话抽查、集中测试、知识竞赛等方式对驻村干部进行知识能力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视频点名、工作日志上传、工作情况汇报、问卷调查等,督促驻村干部干在日常、抓在平常。

加强关心关爱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单位享受的正常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坚决落实生活补助、交通通信补贴、有关经费、每年体检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对因公牺牲的驻村干部家属从优落实抚恤政策,因公殉职、事迹突出的要表彰追烈。县乡要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全力保障冬季取暖,确保温暖安全过冬。对优秀驻村干部要推荐评优评先、优先提拔重用。

加强宣传引导

帮扶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驻村帮扶中的感人事迹和典型经验。各级驻村办要组织驻村干部成立宣讲团,培养政策宣讲员和优秀主播,在主流媒体开设“驻村干部”专栏,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开展政策解读,以榜样示范、用典型引路,树立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严肃执纪问责

建立通报、约谈、召回和问责制度。对驻村干部不住、不会、不干和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由驻村办通报。对帮扶单位不重视、帮扶成效差的由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单位领导。对群众不认可、工作表现差、屡整不改的驻村干部要及时召回。对存在弄虚作假、失职失责、违规违纪等情形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派出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各级驻村办要跟进监督、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同时将有关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