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9万家!农民合作社已成为乡村振兴生力军
近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在北京发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2020)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1.9万家,其中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达16.8万家。
农民合作社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衔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正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民合作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巨大贡献。
2007年以来,我国农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发展的快车道,取得成效显著,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规模数量持续增多,截至2021年5月已达225.9万家;二是业务领域持续开拓,涵盖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三是带动效果日益明显,服务总值达8827.7亿元;四是稳产保供支撑有力,成为稳定粮食生产的生力军。
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进程中,合作社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载体价值,是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合作社所倡导的团结互助、民主平等、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原则,也与中国千百年来传承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吻合、一脉相承。
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曾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组织者,是资源要素的激活者,是农民权益的维护者,更是乡村产业的引领者。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将肩负乡村振兴生力军的新历史使命。
农民合作社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作为衔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正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民合作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巨大贡献。
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进程中,合作社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载体价值,是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合作社所倡导的团结互助、民主平等、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原则,也与中国千百年来传承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吻合、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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