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
百年奋斗绘就壮阔画卷,百年实践积累宝贵经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始终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必须深刻汲取长期实践探索出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遵循党的农村工作中形成的成熟有效的基本经验,始终坚持不跑偏、不背离、不迷失。
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问题上,要坚持与完善并重,把握好“统”与“分”的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一方面,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要防止打着发展集体经济的旗号收回农民承包地搞“返租倒包”,也要防止打着共同富裕的名号走“归大堆”的老路。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管理体系,创新和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在稳定“分”的基础上,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统”的作用,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
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上,要促进有机衔接,把握好“大”与“小”的关系。大国小农始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情,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如果在发展中仅着眼解决农业问题,一味强调土地规模化,不考虑小农户问题,势必会出问题、栽跟头。因此,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要把握好度,确保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相适应;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去拔苗助长,人为搞大规模甚至超大规模经营。还要创新经营方式,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各种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保障粮食安全问题上,要讲政治经济学,把握好“责”与“利”的关系。作为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我们在吃饭问题上绝不能靠别人,靠也靠不住。粮食安全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绝不能把粮食当成一般商品,光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不能完全任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须更多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在重农抓粮上,不能完全按照比较优势和效益优先的原则来考虑,要从战略上、全局上考量。保障粮食安全,中央与地方,主产区、主销区与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地方也要拿出真金白银补贴种粮,党政要真正负起责任,较真碰硬抓好考核。
在农民进城问题上,要保持历史耐心,把握好“进”与“留”的关系。长期以来,大量农民在城乡间流动,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农村有效发挥了劳动力“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人的城镇化进程是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农民自然而然在城里真正扎根的过程,是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都敞开怀抱、无条件接纳和吸引农民的过程,我们必须保持充分的历史耐心,吸取一些国家城市化过快发展、导致“贫民窟”的教训,不要大呼隆推进、赶农民进城,不要急着断了农民在农村的后路,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使他们在城里遇到困难后还能有回去的地方。要把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统筹县城内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从党的实践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就一定能把牢三农正确发展方向,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绘就三农发展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