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由量变到质变跨越
乡镇企业导报讯(记者:边志远 席保良)
近年来,衡水市在加大环境保护的同时,以京津冀最美“后花园”和华北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为旅游发展新定位,立足“历史文化、湿地资源”两大特色,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滨湖新区建设。目前,该区以衡水湖水质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前提,以发展壮大第三产业为支撑,以抓牢新城项目建设为载体,聚焦教育、大健康、旅游、现代物流四大产业,已经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一座富有实力、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一流新城正在快速崛起。
滨湖新区建设只是衡水市努力打造城乡隽秀的魅力新衡水的一个缩影。日前,在衡水市第五次党代会上,该市提出今后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成为普遍实践,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衡水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走在全省前列,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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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生态衡水升级版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第二批“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典型案例。衡水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科学,将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为优先保护单元,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护卫鸟类家园,最终被确定为10个案例之一,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宣传推广。
近年来,衡水市以衡水湖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潴龙河、滹沱河、滏阳河等9条主要河流为生态廊道,以北部生态和农业协调综合管控区、中部“三生空间”重点协调区和东部地下水综合治理区为生态管控区,以森林公园、生态公园和果业园区等为生态节点,加快构建“一湖九河、三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动生态衡水建设。
衡水湖是衡水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该市坚持生态保护和修复为主,严格落实《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强化水源保障,加强对入湖水质的监测,每年入湖水量达到3000万至5000万立方米,确保引水水质达标。科学推进衡水湖湿地系统保护与恢复,对衡水湖西湖进行蓄水,逐步恢复衡水湖西湖两平方公里湿地。周边建设生态护坡,开展生态绿化,逐渐恢复衡水湖自然生境。实施禁渔和增殖放流,完善衡水湖生态系统生物链,恢复沉水植被,提升湖泊自净能力。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衡水湖水生态环境健康现状调研及承载能力分析等项目,推进衡水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统筹推进衡水湖区村庄搬迁、环境整治、生态补水、湿地修复、环湖绿化等工程,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衡水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同时,该市优化河渠空间布局,加快全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一湖九河”骨干河道与灌排河渠多级连通,大力实施河湖水系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大运河衡水段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着力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坚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划定河湖生态保护范围,打通衡水湖区近岸围埝,打造800公里生态绿廊,构建自然生态河道。大力推进“九河”水系生态治理,加快实施东部清运片区、中部滏清片区、西部石津灌区片区水系生态治理、蓄水工程、地表水扩灌等工程,加大引蓄调水力度。到2025年,全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全面构建多源互济、互联互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网格局。
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该市按照“节水优先、大力引水、以水定产、修复生态、分区施策”的思路,加快地下水压采项目建设,重点开展“节、引、调、补、蓄、管”六大行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着力增引外调水,推进地表水灌溉、农村饮用水水源置换等工程,调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节水品种和节水灌溉技术,坚决关停城镇自备井,有序关停农业取水井,实施扩挖河渠坑塘蓄水工程,增加河湖生态蓄水量,持续回补地下水,力争到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到202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省下达指标,用水总量控制在17.9亿立方米以内,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40%、30%以上,促进地下水位稳步回升。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该市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加强城市森林、郊野森林公园建设,以环衡水湖、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镇周边以及道路、河渠沿线等重要生态区为重点,开展环湖环城绿化和道路河渠绿化。结合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创建,以环村林建设和住宅庭院、道路街巷、沟渠隙地、广场游园等绿化为重点,广泛开展村庄绿化,建设农田林网。到2025年底,新造林绿化1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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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至10月份,衡水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215天,同比增加16天;全市7个国控断面中5个断面水质平均值达到Ⅲ类及以上,县级市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坚决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该市聚焦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加强对化工、橡胶、玻璃钢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实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臭氧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加大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和其他面源VOCs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和移动源污染防控,统筹“油、路、车”治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比例逐年提升。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抓好散煤治理,建立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稳步改善空气质量。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到2025年,PM2.5浓度降低、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定目标。
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推进重点河流环境治理攻坚,强化流域分区管理,深化完善河(湖)长制,开展污染源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河流岸线管制等行动,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总体质量。严守企业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推动涉水工业企业搬迁入园,积极推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管控水平。分类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建制镇及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加强水源地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环境治理和污染源监测。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管控长效机制,构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推广土壤污染治理先行区经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污染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等违法行为。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调整农业投入品结构,继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能源化,完善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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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日前,记者走进冀州区金帝城小区,发现小区正在安装智能充电系统,为居民电动车安全充电加上了一把“放心锁”。该区已累计推广安装智能充电系统20余条线路,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绿色生活方式带来的便捷。衡水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互促共赢。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未来5年,该市全面落实国家碳排放、碳达峰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全市碳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健全节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工业、服务业及生活节水化改造,深化水权水价等重大改革,构建水资源均衡集约利用体系。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亩产效益”为导向,开展低效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和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到2025年,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控制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同时,该市推行绿色生产,以打造产业绿色转型先行区为引领,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新增扩改,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推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及生物制品等产业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清洁化改造,鼓励企业推行“互联网+绿色制造”模式,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重污染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完善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培育一批绿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提高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实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落实资源有偿使用、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行污染源全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范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将践行绿色生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自然简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年提升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支持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加强舆论监督,设立生态环境“曝光台”,形成全社会环境监督合力。推进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激发并提升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