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选派2.4万余名优秀干部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5月7日,湖南选派24021名机关企事业干部组成的10253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部进村到岗,他们将在未来两年时间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据了解,这次驻村工作队员调整轮换过程中,各级组织部门严格把好选人、派驻、管理、激励“四关”,确保驻村干部选得准、沉得下、融得进、干得好。
把好选人关,组织部门明确要求省派驻村工作队长一般应是副处长以上或相应职级层级的干部,市县驻村工作队长一般由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担任;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近年来确定的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对象中选派驻村干部。在670名省派驻村干部中,40岁以下年轻干部占44%,处级干部或相应层级干部占32%,有基层工作经历或涉农专业干部占26%。
把好派驻关,将部门特点、行业优势、干部特长和驻点村实际有机结合,精准派驻驻村工作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重点帮扶村,主要由省派工作队、市派工作队和派出单位力量较强的县派工作队进行帮扶,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已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第一书记。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一队带多村”方式,就近帮扶相邻的1—2个村,实施整体推进、连片开发。对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和换届后排查出的党组织相对软弱村,也相应选派驻村第一书记。
把好管理关,由各级组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成立驻村办,构建了县乡属地管理、单位跟踪管理、驻村办服务管理的多维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召回撤换等工作制度,持续加强驻村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培训赋能,每年组织对村第一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至少进行1次集中轮训。
把好激励关,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驻村干部,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实行派出单位要与驻点村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建立派出单位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到村调研指导等制度。建立驻村干部定期健康体检、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