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日前,雄安新区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完成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分批次持续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左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雄安质量”,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
到2025年,适应雄安新区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左右;绿色农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收集率达100%
“向春天报到”!看到这个颇具诗意的名字,你能与安新县正在进行的系列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专项行动联系在一起吗?
4月2日15时,安新县端村镇大淀头村新建的尾水湿地公园,和风吹拂下,徜徉在公园的人们,悠闲地欣赏着美景。该村将原有邻淀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打通了从村码头到村史馆,再到诗画公园,途经水上长廊至湿地公园,再到党群服务中心的整体观景脉络,打造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景观。
新区设立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脚步就未曾停止。当前,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三县展开。
《实施方案》提出,新区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健全处理长效机制。将改厕工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推行使用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对短期内暂不能铺设污水管网的村庄,推行双瓮、三格等无害化户厕模式,2021年完成改厕11万座,2022年完成改厕6.1万座,完成除近期征迁村以外全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继续推进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剩余保留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年底,实现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收集率达100%,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实现纳污坑塘、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
4月2日,在容城县贾光中学,宿舍、教学楼、食堂等5栋建筑基础已经完工,即将进行钢结构和装配式施工,新建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学校提升改造后,能提供1500名初中寄宿生学位。
千年大计,教育先行。提升三县教育特别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回应新区群众关切、增强人民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京津冀优势资源对接,加大教师引进选招工作力度,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完善特殊学生群体教育帮扶体系;推进校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改善农村教育办学资金不足、办学条件艰苦、教学设施简陋、师资配备不齐不良的现状。
新区还将在农村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面发力,增强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提出,在医疗方面,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水平,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充实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建设深入社区、乡村的基层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和救助制度。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建设1个具备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养老机构,村级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每个县至少建设1所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弱项、补短板。
推广“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重点建设若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走进雄县雄州镇黄湾村,绿树茵茵、街道整洁、路灯明亮,文化墙形成靓丽风景,雨污分流也已经改造完成。
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雄县谋划打造雄州镇“古淀梨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涵盖雄州镇黄湾村、马蹄湾村、常庄村、董庄村等6个村。
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实施方案》提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股份合作、规范承包租赁经营、领班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种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以上。
抓好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应纳尽纳。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建设现有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晋档升级。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建设若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
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依托“裕农通(河北)”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